在沉寂了一年多后,有關網店征稅的討論再起。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業(yè)內人士認為,“納稅識別號”相關規(guī)定的出臺,將使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問題得到更加有效的監(jiān)管。以后在家開網店的小電商,也將按照自然人納稅人管理,納稅將變得理所當然。
C2C征稅范圍難以明確
“早在2013年,我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就已超過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市場。”資深互聯網觀察人士雷鳴昨日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子商務交易規(guī)模的急速擴大,使得監(jiān)管層開始密集調研,并專門成立課題組研究對電子商務進行有效稅收征管的政策方案。同時,目前我國多家電商企業(yè)逐步在華北、華東、西南、華南等區(qū)域推行電子發(fā)票,并有望于今年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建立與電子工商登記配套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
但由于電子商務與傳統(tǒng)零售業(yè)不同,全面征稅一直難以推行。雷鳴表示,此前很多第三方平臺型B2C(商家對消費者)電商如京東、蘇寧易購、當當網等,由于都是以企業(yè)為結算單位,在注冊成立之時已經完備了稅務流程,可以向企業(yè)或者個人出具發(fā)票,都在稅務部門監(jiān)管之下。
而C2C(個人對個人)平臺如淘寶網、拍拍網等中小賣家,絕大部分為個人網店,沒有工商注冊,沒有實體店及相關經營數據,相關信息都不在稅務機關掌握范圍,因此沒有納入征稅范疇,使得大量C2C網店的征稅長期處于真空狀態(tài)?!昂苊黠@的例子,我們在一號店或者京東上買東西,結賬的時候都有發(fā)票選項。但在淘寶一些個人網店上,基本很少有賣家會給你開發(fā)票?!?/p>
納稅人識別號將改變現狀
而C2C征稅范圍難以明確的問題,或許將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修訂后逐步得到解決。
據了解,這次修訂最引人關注的問題之一是,建立統(tǒng)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自然人納稅人將和企業(yè)納稅人一樣有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識別號是稅務部門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yè)、公民等納稅人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稅務部門通過納稅人識別號進行稅務管理,實現社會全覆蓋?!墩髑笠庖姼濉芬?guī)定,納稅人簽訂合同、協(xié)議,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動產登記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應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
“未來我們每個公民可能都將擁有一個由稅務部門編制的唯一且終身不變、用來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意味著以后在家開網店的小電商,也將按照自然人納稅人管理,因為有了納稅識別號,就不存在以前的稅務登記問題了?!睆V州社科院一位不具名的研究員昨日告訴信息時報記者,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夯實納稅人誠信體系,用納稅人識別號串聯起納稅人各方面的信息,包括個人網店等?!半m然這中間肯定需要一個過程,但納稅人識別號將為稅收制度的完善提供技術上的有力保障”。
參與稅收征管法修訂討論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解讀稱,征求意見稿在多個章節(jié)增加了關于網上交易納稅的內容。其中,第十九條規(guī)定“從事網絡交易的納稅人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稅務登記的登載信息或者電子鏈接標識”;第三十三條要求“網絡交易平臺向稅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交易者的登記注冊信息”。修訂草案如果在年內獲得通過,將成為首部明確規(guī)定網上交易納稅義務的法律。(記者 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