錘子手機廣告遭到知名打假人士王海舉報“涉嫌虛假宣傳”。昨日錘子科技回應稱,此前已收到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通知,并全力配合工商部門進行了調查。
據(jù)悉,工商部門的結論是,錘子科技官網兩處語言描述涉嫌違規(guī):一是絕對化用語“頂級”;二是“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未表明出處;需停止發(fā)布并更正。
錘子科技在一份公開聲明中稱,“錘子隨即根據(jù)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了修改,并獲得相關部門的肯定?!?/p>
2月5日,王海在微博上貼出一份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回復,回復中指出,錘子手機部分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我局責令該公司(錘子科技)停止發(fā)布違法廣告、公開更正。”
對于海淀分局僅部分支持他的訴求,王海表示不能接受。(記者 焦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