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省法制辦獲悉,截至9月底,全省各市縣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11個設區(qū)市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均已制發(fā)了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明確本地區(qū)“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權力類別”。
經過9個多月的時間,省法制辦對行政許可以外的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和審查。在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中,全省各市縣共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13752項,其中取消5345項,調整為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8407項。
下一步,省法制辦將積極配合省審改辦等部門,指導各地做好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取消和調整后的銜接落實工作,推動事中事后監(jiān)管,確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