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兩部門共同制定了《濟南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等合同文本。即日起在全市正式推廣使用。
27日上午,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副局長李勝偉介紹,近年來,濟南房地產業(yè)得到快速發(fā)展,但由于目前針對房地產經紀服務行業(yè)管理的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較少,也可以說還不健全,目前市場中仍有一定數(shù)量的違規(guī)和不誠信經營、利用格式合同搞欺詐、承諾不落實等現(xiàn)象,造成消費者利益受損,也給濟南房地產業(yè)發(fā)展造成了不良影響。
為了有效打擊違規(guī)房地產經紀機構擾亂行業(yè)正常經營行為,切實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今年年初,濟南市房管局和工商局即著手制定起草《濟南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等合同文本,4月底完成了合同起草工作。經過多次討論、修改,9月份新版合同對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同時,房管局組織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模擬房屋買賣簽約進行了試用,進一步對合同進行了完善。
記者了解到,《合同》包括《濟南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出售委托)》、《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經紀成交版)》、《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自行成交版)》三個部分,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再上市交易。
具體來看,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托代理出售房屋的,應使用《濟南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出售委托)》與委托方簽訂經紀服務合同。
凡經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服務達成交易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與買賣雙方應使用《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經紀成交版)》簽訂買賣合同。買賣雙方自行達成交易的,可選擇使用《濟南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自行成交版)》簽訂買賣合同。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買賣雙方可登錄濟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門戶網站(.jnfg.gov)和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門戶網站(.jngsj.gov)下載所需合同文本。(記者 喻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