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該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后,便再無消息。假拉菲是否就是從政府部門委托的拍賣會上購得的?政府部門是否真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眾多網(wǎng)友的疑問揮之不去。
1月22日,記者從涉事的深圳酒業(yè)公司得知,這批有爭議的假酒目前還存在倉庫中,審判結果還沒出來,對勝訴要回賠償有沒有把握則不好說。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案件還要上審判委員會,估計得半個月才能出結果。
2014年11月24日,深圳一家酒業(yè)公司在其辦公室怒砸假拉菲。該公司稱,早前珠海市公安邊防支隊緝獲這批走私紅酒,再轉交珠海市財政局,最后流入拍賣市場,由該公司花700多萬元競得,沒想到里邊有上百萬元的紅酒是假“拉菲”,經(jīng)交涉索賠無果并在法院一審敗訴后,上演此維權戲碼。
對此,拍賣方稱,拍賣公司不同于生產(chǎn)經(jīng)銷商,并無貨品三包及退貨的責任。相關部門則回應稱,珠海檢驗檢疫局鑒定紅酒僅僅是鑒定真假,不具備鑒定品牌的資質。一審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該批酒是原告在拍賣會上所得,無法排除深圳公司以其他渠道購買葡萄酒的可能性。
新聞回放
眼下如何
仍在審理 未有結果
羊城晚報記者 黃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