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出租車調價的事情再次引發(fā)市民熱議。濟南市物價部門多次赴濟南市客管中心進行調研,為出租車調價提供意見。有消息透露,調價涉及等待費、回空費、及毛票“四舍五入”等內容,不少市民表示,打的費“四舍五入”已經是常態(tài),無需調整。而不少的哥認為,在專車新政尚未正式出臺之時,現(xiàn)在調價似乎“不是時候”。
19日下午,記者分別致電濟南市客管中心和濟南市物價部門,雙方均對出租車運價調整一事表示不便透露,稱目前仍在調研中。而根據(jù)此前流出的消息,濟南市客管中心擬將出租車等候費調整為平峰期(共20小時)0.15元/分鐘;高峰期(共4小時)0.45元/分鐘。相較于目前0.20元/分鐘的等待費,平峰期下調了0.05元,高峰期上調了0.25元。客管中心相關人員表示,之所以這樣調整,是為了緩解市民高峰期打車難的情況。
對此,出租車駕駛員何師傅表示,如果等待費真將分時段計費,他更想了解平、高峰期是如何劃分的,“其實,平峰期、高峰期的區(qū)分不是特別明顯,如果按照堵車的節(jié)奏劃分,那么節(jié)假日、特殊天氣是不是也會有特殊規(guī)定?”
而對于“打的費將‘四舍五入’”的說法,市民趙先生表示,按照目前的打車習慣,打的費“四舍五入”已成為常態(tài),不需要調整?!跋?.2元的話,司機一般只收9元錢,要是9.6元的話,一般也都給10元了。除非碰上特別較真的司機或者乘客?!壁w先生表示,希望相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能立足現(xiàn)實。
此外,還有的哥表示,目前出租車改革意見和專車管理辦法尚未正式出臺,的哥和專車司機真正關心的并非調價問題,“何時出臺濟南的監(jiān)管意見才是大家關心的,我們希望濟南專車監(jiān)管意見早日出臺,讓出租車市場有序發(fā)展?!?/p>
相關新聞滴滴“出招”,正式致信交通部:讓“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
一周之前,交通運輸部正式對外公布新的出租車改革方案及專車管理辦法——《關于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簡稱 《意見》) 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簡稱《辦法》),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開征求意見。19日下午,滴滴公司對于“專車新政”首次發(fā)聲,滴滴方面表示,關于《網約車管理辦法》的意見建議已于上周交至交通部,目前正在等待交通部回復。滴滴在建議中希望交通部能為專車發(fā)展留出空間。
【過招一】
新政:專車需有出租汽車類別《道路運輸證》
滴滴:專車多為私家車“兼職”,建議留空間
根據(jù)《意見》和《辦法》,“專車”被定位于互聯(lián)網預約出租車,對“專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行許可管理,車輛使用性質須登記為出租客運,“專車”數(shù)量、價格、營運年限等由各地相關政府部門確定。同時,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網約車車輛應為7座以下乘用車,使用性質登記為出租客運,取得出租汽車類別的《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應取得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符合相關安全駕駛條件。符合條件的駕駛員并經考核合格的,取得預約出租車汽車駕駛員類別的從業(yè)資格證。
對此,滴滴透露,目前滴滴平臺上75%的司機每天接單數(shù)不超過4單,屬兼職性質。滴滴相關人士認為,作為社會化力量補充,滴滴有效滿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幫助解決了打車難問題。如果要求網約專車車輛變更為營運性質、兼職司機需考出租車從業(yè)資格證,可能使大部分兼職司機和車輛退出,讓百姓重新面臨打車難的問題。
【過招二】
新政:政府負責專車審批監(jiān)管
滴滴:希望復制“上海模式”
根據(jù)《辦法》,專車司機、專車車輛要取得牌照,需向當?shù)卣暾垼筛鞯卣畬\嚥扇?shù)量和價格管控,并在全國各地申請行政許可。而滴滴公司認為,這沿用了過去管理傳統(tǒng)出租車行業(yè)的辦法,“將大大增加企業(yè)的行政成本,影響企業(yè)活力和市場競爭?!?/p>
“建議以‘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的方式管理網約專車。我們懇請相關部門將管理人員和車輛的權力下放給網約專車平臺,共同制定準入門檻和監(jiān)管標準,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能力,放開專車數(shù)量和價格控制,以滿足群眾多樣化、差異性的出行需求?!痹诘蔚蜗蚪煌ú刻峤坏慕ㄗh中,滴滴公司如此表述。實際上,在不久前,滴滴在上海獲得首張專車牌照,其模式就是使用的“政府管平臺,平臺管專車”模式。據(jù)悉,上海市交通委向滴滴公司頒發(fā)專車牌照,而滴滴公司向專車司機、車輛頒發(fā)資質,并由其負責對專車的監(jiān)管。
此外,滴滴在建議中還提到,希望為地方探索網約專車發(fā)展和管理留空間。滴滴表示,以上海為例,上海規(guī)定在規(guī)范的前提下,網約車輛無須變更為營運性質,尋找了一條專車服務開放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可行路徑,受到各方面好評,值得借鑒和參考。 (記者王曉芳)相關鏈接專車大戰(zhàn)不斷升級
2014年6月,快的、滴滴、優(yōu)步相繼推出了“專車”服務,從一開始只在一線城市運行,逐漸在全國各大城市推廣。然而“專車”究竟是不是“黑車”,各地都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多地也出現(xiàn)了專車被圍堵的極端案例。2015年第一周,沈陽等地還出現(xiàn)了不同程度的出租車停運事件。1月初,北京、上海等10個城市叫停了專車服務,并把專車定位成“黑車”。
2015年1月8日,交通部表態(tài),首次直接使用“專車”一詞,承認專車的積極意義。2015年3月12日,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肯定專車模式,但表示,為確保安全,私家車不能進入專車進行運營服務。
2015年1月7日,山東濟南的陳超因使用滴滴專車載客,被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2萬元,陳超訴至法院,該事件被稱為“專車第一案”。2015年4月15日,“專車第一案”開庭審理。業(yè)界普遍認為,這一案件的結果將對“專車”今后的發(fā)展有重大影響。由于各種原因,該案已先后兩次延遲宣判,至今仍未有定論。
2015年10月8日,上海市交委宣布,向滴滴快的專車平臺頒發(fā)網絡約租車平臺經營資格許可,這是國內第一張專車平臺牌照,滴滴快的也因此成為國內第一家獲得網絡約租車平臺資質的公司。然而,10 月 10日,交通部公布了出租車行業(yè)指導意見和網絡約租車管理暫行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將“專車”等新業(yè)態(tài)納入出租汽車管理范疇,交通部正在研究網絡約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將禁止非營運車輛接入經營。
2015年10月19日,滴滴公司對于“專車新政”首次發(fā)聲,表示已將建議意見交至交通部,目前正在等回復,希望交通部能為專車發(fā)展留出空間。而交通部會如何回復呢?專車接下來究竟會怎樣發(fā)展?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