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精神,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效率和納稅服務水平,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意見》從10個方面部署規(guī)范稅務行政審批行為、改進稅務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意見》明確全面實行“一個窗口”受理。辦稅服務廳或指定內設機構集中受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要求,由辦稅服務廳集中受理行政審批申請(在政府服務大廳設立窗口的,可以由政府服務大廳窗口受理)。沒有設立辦稅服務廳的稅務機關指定一個內設機構作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級稅務機關提出的行政審批申請。稅務總局指定納稅服務司辦稅服務處作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稅務總局機關提出的行政審批申請。
《意見》要求加快實現(xiàn)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全面實行網上集中預受理和預審查。在實行窗口現(xiàn)場辦理的同時,加快建立網上辦理平臺,2015年底前基本實現(xiàn)全部行政審批事項網上預受理和預審查,納稅人可直接通過網上辦理平臺上傳電子材料或郵寄等方式遞交申請材料。( 證券日報 包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