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張藝謀訴張偉平及其“新畫面”公司拖欠《三槍拍案驚奇》分賬款及其他導演費報酬一案的二審開庭。在此前的一審過程中,新畫面稱已于2010年分13次向張的妻子陳婷支付了票房分成1253萬余元,但張藝謀方面表示,該款項是新畫面公司向張藝謀支付的《英雄》、《十面埋伏》等影片的片酬。
此次二審中,新畫面方面提交了新的證據(jù),指出2005年新畫面已向張藝謀支付了《英雄》等影片的片酬。新畫面律師還當庭宣讀了張偉平發(fā)送給律師的一段當天付款細節(jié)的回憶,張偉平稱,張藝謀當時只愿意要現(xiàn)金,于是張偉平指派員工從銀行取出500余萬元,用兩個拉桿箱將一捆捆的現(xiàn)金裝好,并暫存在張偉平家中。中午時分,張藝謀駕駛一輛寶馬X5豪車來到張偉平家,當場將這兩個裝有500萬現(xiàn)金的拉桿箱拉上車,在簽字收款后駕車離開。
新畫面律師同時宣稱,張藝謀及其家人在與新畫面合作期間“生活奢侈”,購買了多部豪車,妻子兒女身著名牌,如果新畫面直到2010年之前都從未給張藝謀結(jié)算過任何費用,張藝謀根本不可能買得起這些東西,也無法為他多名子女支付國際學校的學費。
對于新畫面的辯訴,張藝謀方面律師稱,新畫面無法證明這筆現(xiàn)金確實是給了張藝謀;而張藝謀在憑單上簽名也僅僅是當時在雙方關(guān)系非常友好的情況下,幫助新畫面做賬沖抵影片成本而已,張藝謀從沒有實際收到款項。
至于新畫面一方所稱“我方若多年未付款,張藝謀哪兒來的錢購買奢侈品”等質(zhì)疑,張藝謀的律師反駁稱,張藝謀一直還有“拍廣告”、“執(zhí)導舞臺劇《圖蘭朵》”和“執(zhí)導奧運會開幕式”等其他收入來源。
最終,雙方僵持不下,北京市三中院宣布休庭,擇日宣判。新畫面律師在隨后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如果二審仍然敗訴,我們肯定還要向高法申訴,在這件事上,一定要和他們干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