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申訴為何不抵 15分鐘報道
2003年,河北老楊存在深圳市農(nóng)業(yè)銀行的780萬元貨款莫名其妙被別人取走,老楊找銀行,銀行不管。幾經(jīng)周折,深圳市公安局經(jīng)偵局作為刑事案件立了案,2012年,冒取巨款的犯罪嫌疑人落網(wǎng)。辦案民警讓老楊二選一:要么讓嫌疑人歸還300萬元,撤銷案件;要么讓嫌疑人坐牢,一分錢追不回來。老楊無奈地選擇前者,沒想到嫌疑人反悔,老楊至今沒討回一分錢,而嫌疑人已被釋放。辦案民警對老楊說,你自己撤銷了案件,我們也管不了。(6月13日央視“焦點訪談”)
可憐的老楊,780萬元存款被別人取走,他奔波、申訴了12年,至今沒拿回一分錢,他由一個富人變成一個窮人;一個老實巴交的農(nóng)民,始終相信法律、相信公安機關,12年來始終走正常法律途徑想討回公道,結果卻是一次次失望。我相信,與780萬元被人竊取相比,更讓老楊心寒的是深圳市經(jīng)偵局的所做所為,他們演繹的那場“捉放曹”戲碼,何嘗不是對老楊的二次欺騙!
據(jù)最新消息,央視“焦點訪談”播出后,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視”,連夜召開會議,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本著實事求事的原則,對報道所涉及的案件問題進行全面調(diào)查。
老楊申訴了12年,沒能引起深圳市公安局的重視;央視“焦點訪談”僅僅15分鐘的報道,就促使深圳市公安局連夜召開會議。這種強烈反差說明什么?是說明央視報道的威力驚人,還是說明普通百姓的申訴輕如鴻毛?公安機關的工作究竟是維護民眾的利益,還是為了應付輿論的壓力?如果問題非得等到媒體曝光才解決,如果正常的維權渠道和糾錯機制形同虛設,那么老百姓將有多少冤屈無處申訴?將有多少執(zhí)法犯法隱藏于朗朗乾坤之下?
在這起案件中,銀行諱莫如深,警方諱莫如深,其中到底隱藏著什么?一系列離奇情節(jié)的背后究竟有什么見不得人的勾當?當事人老楊想弄個明白,公眾也需要一個明確的答案?!£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