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昨天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明確,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但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條例》明確,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
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條例》 增加了5條內容,主要是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的類型等內容。這些條款強化了不動產登記的兩大功能:一是明晰和保護產權,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在明晰確權之后,老百姓手里的不動產在轉讓、交易、流通時,則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價格,滿足權利人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充分使用財產、享用財產的需要。
不動產登記,是否意味著房產稅就會出臺?
中原地產市場研究部總監(jiān)張大偉表示,不動產登記本身不是房地產調控政策,但它可以推動房地產調控從之前的交易環(huán)節(jié)轉變到持有環(huán)節(jié),“只有先完成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之后,房產稅才可能全面落地。”
房產專家劉小田分析,《條例》 不是為了調控樓市而出臺,但客觀上會對樓市產生一定的影響。比如,《條例》可能會促使部分有產階層調整財富結構,降低房產在其財富結構中的比重。當采取這種措施的有產階層達到一定數(shù)量時,房價會產生向下波動。但他認為,這種情況短期內不會出現(xiàn),而且與樓市剛需需求也沒太大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