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民龔女士向本報投訴稱,她于8月底在南昌瑞頤大酒店辦了一張價值1998元的會員卡,辦卡時工作人員告訴她,每次用餐出示此卡可享受折扣優(yōu)惠,還有一次免費用餐的機會。在之后幾次的消費過程中,龔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不僅沒有享受到免費用餐的機會,而且還出現(xiàn)了捆綁消費的情況。
辦卡時未告知有捆綁消費
“辦卡那天我沒有使用免費用餐的機會,還是付了現(xiàn)金,因為工作人員告訴此卡還是保留了免費用餐的機會,我下次用餐時還是可以使用?!饼徟糠Q,隨后,龔女士才發(fā)現(xiàn),會員手冊里不僅有會員卡,里面還有一沓用餐禮券,并稱用餐時需要和手冊里的用餐禮券同時使用,這讓她很是吃驚:“此時才意識到自己所辦理的會員卡并非普通的儲值卡,而屬于一個綁定消費的形式?!饼徟扛杏X自己被酒店欺騙了。
龔女士找到了酒店工作人員提出了退卡要求,但工作人員稱只能退還其1300元,對此,她表示不能接受。
酒店同意退還1700元錢
12月17日,新法制報記者隨同龔女士一同來到了南昌瑞頤大酒店的會員中心,該酒店會員中心的孫經理表示,會員中心已經同意給龔女士退卡,但龔女士對退款金額有異議,所以雙方僵持至今。
龔女士稱,如若當時她知道此卡屬于綁定式消費自己根本不會辦卡,“會員還要收取服務費,這跟我在網上團購的價格有什么區(qū)別?”
11月18日,龔女士致電記者稱,酒店同意退還卡里1700元,而剩余200余元則為會員卡的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