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rèn)為打工過的這些城市只適合工作,不適合生活。“因為房價太高,買不起房子。”
面對大城市的高房價,蘇浩民的選擇和成百上千的青年打工者一樣—在老家建房。2014年,他用自己多年攢的錢、父親的資助,加上借外債,蓋起了新房。“這是我這些年來最大的成就。”從此,他的工資要用來為房還債。
呂途分析,對于正在存錢蓋房的打工者來說,其他的消費都要被壓到最低。“雖然有的工友的月結(jié)余比例比較高,但是他或她一旦蓋房,就立刻進(jìn)入負(fù)債狀況。”
呂途認(rèn)為,這種“打工者在老家買房、自己長期漂泊在外”的現(xiàn)狀相當(dāng)常見,是一種“加和為零”的游戲:“當(dāng)房子和居住地長期分離的時候,房子存在的意義大打折扣。城鎮(zhèn)化在大步推進(jìn),在農(nóng)村蓋房子的人后悔了,在鎮(zhèn)上買房的人又趕不上時代的發(fā)展了,想在縣上買,卻已經(jīng)買不起了,一輩子辛苦掙錢,就是為了買跟不上時代步伐的房子?”
一些“80后”青年打工者告訴記者,傳統(tǒng)上,買房子是為養(yǎng)老,但是,因為自己的子女將來必定不會在老家謀生,等老了以后,也許仍會面臨“無法養(yǎng)老”的問題。
對于回老家之后的生活,蘇浩民還沒有明確的規(guī)劃。“如果40歲之前能回去,就在老家找點別的事做;如果50歲才回去,就打算學(xué)一門手藝,用手藝謀生吧。”
買房問題,也折射著部分青年打工者的消費觀。
呂途認(rèn)識一位“90后”打工者小尹,他在一家汽車制造廠工作,工資一個月2000元左右。他在網(wǎng)上申請搖號,入住了重慶市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小區(qū),租金加水電費合計約每月600元。
呂途曾去過他家里參觀:“印象很不錯,約30平方米。廚房和廁所都是原本就裝修好的,他自己買了家具、裝了木地板,花了2萬多元。”
按照政策,租滿5年后,小尹就可以購買這間房。在旁人眼中的“幸運”,卻被這名“90后”棄如敝履。“我問他:‘將來是否會把這個房子買下來?’他很吃驚地看著我說:‘我如果買房子就表示我要結(jié)婚了,我怎么可能滿意這樣的房子?別人都住別墅了,我卻住廉租房。太沒有面子了。’”呂途回憶。
孩子:缺少“家庭生活”的一群
每近年關(guān),當(dāng)今青年一代在網(wǎng)絡(luò)上宣泄“過年回家遭長輩逼婚”帶來的苦惱,已成為一種社會現(xiàn)象。王佳的上一任丈夫和孩子,就都是“逼婚”帶來的。
2007年時,她26歲,“家里人已經(jīng)非常著急我的婚姻大事了”。2008年,經(jīng)朋友介紹,她和上一任丈夫開始了用短信、電話撐起的“異地相親”。
2個月后,介紹人就帶男方f家都覺得可以。我父母說我們年齡也差不多,兩家離得也不是很遠(yuǎn),回雙方家庭都蠻方便的。”但直到此時,兩人還沒見過面,甚至都沒視頻聊過天。
在雙方家庭的催促下,他們于2008年10月“閃婚”,很快有了孩子。但王佳長期工作在東莞,丈夫在遵義市里工作,孩子成了農(nóng)村留守兒童。生活在三地的他們,組成了“沒有家庭生活的家庭”。
王佳對此很苦惱,又無法放棄城市的打工生活:“當(dāng)時如果我回去帶小孩,只靠老公不到2000元的工資,也就夠房租、水電和基本生活費,再過三年五載,還是沒錢。如果有一天生病住院,幾千元的押金都拿不出來。”
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最終,自己還是選擇了離婚,留在城市?,F(xiàn)在,她也組建了新的家庭,夫妻兩人都在東莞打工。
對于王佳這樣的青年打工者遭遇的“逼婚”問題,呂途認(rèn)為:“青年一代的外出打工者,在多大程度會屈從于父母‘以愛的名義’的強迫,不取決于子女對父母的愛有多深,而是取決于青年對自己未來定位的認(rèn)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