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8日電 據(jù)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fā)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后,分別于2016年向原審被告人李玉前及其辯護人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張林合、2019年8月22日向孟瑞紅送達了《再審決定書》。2020年9月24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wù),張林合、李玉前到庭參加訴訟,李玉前的辯護人出庭辯護,原審被告人孟瑞紅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一審程序違反了證人出庭作證、鑒定結(jié)論出示及重新鑒定的相關(guān)程序規(guī)定,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可能影響公正審判,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