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報編輯部評選的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今天推出。這十大案件均為本報2014年所報道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為社會公眾高度關(guān)注、案情疑難復(fù)雜、審理難度大,以及審判結(jié)果有重大突破或借鑒作用的刑事案件(詳見今日二版、三版)。
這十大案件分別是:內(nèi)蒙古呼格吉勒圖再審案,昆明“3·01”嚴重暴恐案,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受賄案,福建終審宣判念斌無罪案,首起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秦火火” 誹謗、尋釁滋事案,浙江溫嶺殺醫(yī)案,賀江水污染系列案首案。
這十大刑事案件的評選,對2014年度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的刑事案件,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做了一次認真的梳理,展示了人民法官在過去的一年中,通過依法審判刑事案件,為促進依法治國、糾正冤假錯案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應(yīng)本報之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wèi)東,北京師范大學刑科院暨法學院院長、教授趙秉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民主與法制》雜志社總編劉桂明分別為這十大案件作了精彩點評,對這十大案件的典型意義和重大影響予以深刻詮釋。 (記者 韓 芳)